您好!欢迎光临江苏万盈律师事务所,我们竭诚为您服务!
1333772517515205165657
您的位置: 律所动态 > 法律法规 >
联系我们

江苏万盈律师事务所

邮 箱:894195099@qq.com
手 机:13337725175
电 话:15205165657
地 址:南京市水西门大街270号金基广场1栋601

被关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能保释吗?

发布时间:2021-01-18 16:47:50人气:0
被关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能保释吗?

被关押在看守所但满足法定条件的话是可以保释的,保释的条件是:

(一)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

(二)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,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
(三)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,或者是正在怀孕、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;

(四)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,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;

(五)提请逮捕后,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,需要复议、复核的;

(六)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,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,需要继续侦查的;

(七)移送起诉后,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,需要复议、复核的。

取保候审期间遵守哪些规定?

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。依据《新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:

(一)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、县;

(二)住址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,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;

(三)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;

(四)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;

(五)不得毁灭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。

 
万盈刑事辩护团队咨询热线:13337725175    15205165657
152051656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