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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盈刑事律师前往会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嫌疑人张某

发布时间:2021-06-29 15:15:13人气:0

6月29日,南京万盈刑事律师前往会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嫌疑人张某,张某此前因为销售假口红被拘留,后家属委托万盈律师作为张某辩护人,前往看守所了解案件情况,后续万盈律师继续跟进。

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如何判刑?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,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,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。
 
刑法第214条: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,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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